【宏福苑原址重建絕非理性 改建其他用途乃國際慣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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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福苑火災是一場沉痛的悲劇,奪走了眾多生命,令上千戶居民失去家園。災後社會各界都希望能為災民提供最合適的安置方案,然而卻有部分人士高調鼓吹「原址重建」,甚至以此作為政治口號,企圖脅迫政府承擔不合理的責任。這種做法根本是政治立場先行,而非理性考量。他們忽視了技術與安全的限制,也漠視災民的心理創傷,將災民的痛苦工具化,這樣的訴求不僅無助於災後重建,反而可能延誤災民真正走出陰霾的契機。筆者難以想像災民若再度居住於慘劇發生地,將長期觸發心理陰影,這是任何重建方案都必須避免的。國際經驗顯示,災後原址重建住宅並非合理選擇,而是應以安全、心理康復及公共利益為優先。


國際上,住宅區火災後選擇非住宅用途並非罕見,而是普遍慣例。歐美的案例尤其清楚地展示了這一點。2019年法國巴黎第16區火災後,政府並未在原址重建住宅,而是改為公共用地與紀念設施。2018年加州 Camp Creek 大火,摧毀逾一萬一千棟房屋,一年後政府選擇在部分災區建設防災研究中心與公共基建,避免重蹈覆轍。2017年 英國倫敦Grenfell Tower 火災,造成七十二人死亡,政府並未在原址重建住宅,而是將焦點放在制度改革與安全立法,並將原址用途轉為紀念與公共用途。

2016年加拿大Fort McMurray 大火,摧毀超過二千四百棟房屋與建築,並迫使八萬人緊急撤離。政府在最嚴重受災的原址並沒有復建住宅,而是規劃為防火隔離帶、公共設施與綠地,以降低未來火災風險。2009年意大利中部發生大規模地震及火災,摧毀大量住宅與公共建築,政府並未在原址重建住宅,而是將部分災區改為公共設施與紀念地,居民搬遷至新規劃社區。這些歐美案例顯示,政府在面對災後重建時,普遍避免原址住宅重建,而是以公共用途或制度改革為優先。

案例亦同樣印證這一慣例。2017年菲律賓馬尼拉大火令逾一萬五千人流離失所,政府同樣沒有在原址重建住宅,而是推行社會住房搬遷計劃,並將原址規劃為社區中心與公共市場,改善居民生活環境。2015年印尼雅加達大火摧毀了當地密集棚戶區,數千人失去家園。政府並沒有在原址恢復住宅,而是將該區規劃為公共市場與社區設施,居民則透過安置計劃搬遷到新建的社會住房。

2014年韓國首爾棚戶區大火後,政府並未在原址重建住宅,而是將該地改為公共綠地與社區設施,並提供災民搬遷至新建公營房屋。2011年新加坡裕廊工業區火災波及周邊住宅與工業設施,政府並未在原址恢復住宅,而是將受災區改為防火隔離帶與公共設施,居民則安置到其他社區。1995年日本神戶大地震及火災毀壞超過七千棟建築,當地政府並沒有在原址重建住宅,而是將部分災區改為防災公園、公共設施及紀念地,既減低未來災害風險,又提供社區公共空間,幫助居民心理康復。這些例子顯示,亞洲各地政府在面對災後重建時,普遍選擇公共用途而非原址住宅。

從上述可見,住宅區火災後不會原址重建住宅是國際慣例。原因在於安全考量、心理因素以及公共利益。火災後建築結構往往受損,重建住宅難以保證安全;災民重返舊址會加深創傷,國際上普遍避免此做法;政府更重視制度性改善而非原址住宅重建;而災後原址常被改為公共設施、紀念地或防災綠地,以服務更廣泛社群。這些做法既合理又符合長遠利益。

筆者認為行原址重建對災民亦有多方面好處。首先是快速安置,模組化住宅或其他安置方案能在數月內完成,避免災民長期漂泊。其次是心理康復,搬離慘劇現場有助災民重建生活,減少心理陰影。因此,災民與市民必須明白,原址重建並非唯一選擇,甚至不是最好的選擇。國際慣例顯示,重建應以安全、心理康復及公共利益為優先,而非情緒化的「原址重建」。有心人推波助瀾,目的不在於災民福祉,而是政治操作。市民應認清事實,支持科學合理的方案,讓災民真正走出陰霾,迎向新生活。

(本文觀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本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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