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聆訊|首次啟動「處長指揮室」 總部統籌資源增援前線 動員規模前所未有 】
【宏福苑聆訊|首次啟動「處長指揮室」 總部統籌資源增援前線 動員規模前所未有 】

宏福苑聆訊今日下午續審,由消防處副消防總長(機構策略)霍振明作供。
啟動「處長指揮室」 作總部統籌、調配資源
霍振明供稱,事發當日「處長指揮室(DCP)」在下午3時20分按處長指示啟動,設於消防總部二樓而非火場,主要負責協助監察現場形勢、統整資訊、向消防處高層及其他政府部門發放資料,並按需要調配增援。他解釋資源調配採「雙軌」方式:一方面按既定派遣機制(PDA)隨火警級別出動指定車輛及人手,另一方面DCP持續監察及評估,如判斷現場工具、車輛或人力不足,會再透過消防通訊中心追加增援;他並提到自己自1998年加入消防處以來,今次屬其個人經驗中首次遇到以DCP作出如此規模統籌,反映事件屬「不尋常」火警、需提升指揮層級。
資訊掌握依靠前線回報及傳媒直播
就資訊掌握,霍振明表示DCP與前線主要透過行動通訊及正式通訊渠道聯繫,需要補充會以電話協調,現場圖片則可經封閉式訊息系統傳送;惟他稱當日早段未必能持續取得即時現場影像,無人機畫面回傳其印象要到晚間較後時間才出現,因此DCP亦會同步監察傳媒直播畫面,配合同事回報作整體研判。他又指救援期間DCP檢視消防處電腦系統,發現到宏福苑樓宇消防系統失效。
加派搜救隊、動用八把鋼梯屬罕見
聆訊亦談及救援動員。霍振明供稱,DCP在原有機制以外額外調派多隊搜救隊到場,以應付求助及救援需要;他解釋搜救隊一般約十人,可分拆為多個呼吸氣隊執行搜索及拯救,而現場亦可按分座指揮需要靈活運用人手與消防車輛組成搜救力量。至於鋼梯等特別車輛,他指其擺位與通行須按現場地形、火勢及作業空間由現場指揮評估決定,如有需要再提出要求由通訊中心配合調派;宏福苑整個救援及滅火過程共動用八把鋼梯,屬其印象中極罕見規模。
求助個案分流與投訴處理:確保跟進不遺漏、按職權轉介
就求助個案處理,霍振明解釋當前線繁忙或通訊頻密未能即時聯絡現場主管時,求助資訊可經電話或無線電轉至DCP,再由DCP按機制分派予現場跟進,務求避免個案遺漏。
另就投訴與查詢,他稱一般先判斷是否屬消防處職權範圍,不屬或已有其他部門分工便按機制轉介。例如工地吸煙問題,按機制應轉介予勞工處,但若消防處同事因安全關注自行跟進,處方並不反對。
在消防處範圍內,是否涉及懷疑違反消防條例是區分「投訴」與「查詢」的主要準則,涉違規者需巡查搜證並通常會落場跟進,不涉違規者則多交相關單位回覆或轉介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