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選舉|警方拘兩男涉毀壞宣傳海報 對破壞行為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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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選舉|警方拘兩男涉毀壞宣傳海報 對破壞行為零容忍】

警方於11月13日(周四)巡邏期間發現3張立法會選舉宣傳海報被撕毁;經銳眼計劃翻查閉路電視後,發現兩名男子於同日晚上撕毁有關海報。警方昨日(14日)以「刑事毀壞」罪拘捕該兩名分別29及34歲男子,涉嫌於旺角塘尾道行人天橋撕毀多張選舉宣傳海報,案件交由旺角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兩人正被扣留調查。

警方提醒,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任何人無合法辯解去毀壞或損毀屬於另一人財產,即屬違法,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十年監禁。警方重申,對於任何人企圖或意圖干預、破壞或擾亂立法會選舉的行為,警方將採取零容忍,絕不姑息態度全力作出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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