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獨立委員會月底交報告 李家超:盡快推行全面改革 嚴肅追究責任】
【宏福苑獨立委員會月底交報告 李家超:盡快推行全面改革 嚴肅追究責任】

因應大埔宏福苑火災成立的獨立委員會,將於本月底向行政長官李家超提交報告。李家超昨日出席行政會議前見記者時表示,特區政府收到報告後會積極研究和跟進建議,短期內盡快推行全面改革,並追究責任,到時會公布詳細內容。
災後即時部署 三管齊下
李家超表示,火災發生後他即時成立三個工作小組,分別負責調查及加強規管、統籌募捐和支援,以及安排災民的應急住宿和長遠安置。其後他再成立獨立委員會,查明事故,防止事情再發生,並追究責任。
他說:「在獨立委員會提交報告後,會根據報告的內容,在短期內盡快推行全面改革,並追究責任,屆時會作詳細的公布。」
急不容緩 施政報告先推七項改革
李家超指出,部分改善措施急不容緩,所以政府沒有等待報告出爐,已在新一份施政報告中宣布七項優先改革措施,包括地盤禁煙、加強消防裝置規管,以及提高業主大會的合規運作等。他表示,政府在這段期間已做了一系列部署。
記者問到是否會有兩名首長級官員調任,負責行政問責的相關工作,李家超表示會在有報告後再作公布。
30場聽證會 聽取80名證人證供
行政長官於去年12月12日宣布成立委員會,審視火災的事故原因及相關問題,並提出建議,防止同類事故再次發生,目標是在委員會開始運作起九個月內完成報告。委員會於今年3月19日至7月17日共舉行30場聽證會,聽取了80名證人的口述證供、專家報告,以及涉事各方法律代表的陳詞。委員會亦參考了不同人士和團體提交的書面陳述及其他證據,以釐清相關事實。
宏福苑業主須於10月15日前簽署買賣協議
另外,房屋局昨日提醒大埔宏福苑A至H座共八座的業主,凡已於8月31日或之前交回已填妥及簽署的「接受收購建議信件」,不論選了哪個選項,都須於10月15日或之前簽署出售其宏福苑單位的《買賣協議》。
特殊情況 按個別個案酌情處理
有些業主可能因特殊情況未能如期簽署,例如業權未釐清,或需要較長時間處理遺產承辦事宜。房屋局表示,政府會本着「情、理、法兼備,並且以情為先」的原則,按個別情況酌情考慮作出適切安排,並會在限期前通知有關業主。政府在依法辦事的同時,也照顧到受影響居民的實際困難。
選樓程序順利推進 料11月底完成
為宏福苑業主而設的「特設銷售計劃」已於9月29日正式展開選樓程序。已簽署《買賣協議》的申請者,在法律上已確認向政府出售其業權,會獲邀選樓。房屋局已按電腦隨機抽籤的優先次序分批發出邀請信,申請者會按信中訂明的日期和時間前來選購單位,預計所有選樓程序於11月底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