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口岸爆炸案進入尾聲,望陪審團能作出公正裁決】
【醫院口岸爆炸案進入尾聲,望陪審團能作出公正裁決】
筆者:眾院長

經歷一百五十多日的審訊,醫院口岸爆炸案的法庭聆訊終於進入尾聲,預計下星期一(9月1日)再花約1個多小時就完成引導,並讓陪審團退庭商議裁決。這宗案件的8名被告年齡介乎23歲至37歲,分別是37歲無業的何卓為、26歲裝修工李嘉濱、28歲金融從業員吳子樂、30歲程式工程師張家俊、29歲文員楊怡斯、25歲入境處登記主任張琸淇、23歲浸大學生何培欣,以及25歲測量員周皓文。他們面對多項控罪,包括「串謀犯對訂明標的的爆炸的禁制罪」及「企圖製造炸藥罪」。
案件中,首7名被告被控「反恐條例」下「串謀犯對訂明標的的爆炸的禁制罪」,指他們於2019年11月2日至2020年3月8日期間犯案;7人亦被控交替控罪、「串謀導致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對財產造成嚴重損害的爆炸」罪;次被告李嘉濱另被控「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罪;第8被告周皓文則被控一項「企圖製造炸藥」罪。
審訊中,檢控方證明8名被告組成有組織的犯罪團伙,透過網上群組「九十二籤」策劃恐怖行動,以威脅社會安全。案件性質極為邪惡,爆炸行動針對明愛醫院、深圳灣口岸及港鐵羅湖站等人流密集的公共場所,直接威脅無辜市民生命安全。警方檢獲大量土製炸彈及化學原料,顯示被告行動周密且有計劃,非偶然行為。
更令人震驚的是,被告透過網上群組「九十二籤」進行招募及策劃活動,在群組內討論如何製造炸藥、選定目標地點並交換技術資料,展現犯罪團伙的高度組織性及邪惡本質。這些行為不僅威脅公共安全,更是對香港社會法治的嚴重挑釁。案件所涉及的爆炸行動並非獨立事件,而是經過周密計劃的恐怖活動。從明愛醫院的爆炸案開始,到深圳灣口岸及港鐵羅湖站的數宗事件,這些行動的連續性和針對性清楚表明被告的犯罪意圖。檢控方強調,這些行為絕非偶然,而是一場蓄意的恐怖陰謀,對社會安全構成極大威脅。
在法庭上,多名被告試圖否認自己的罪行,並提出矛盾供詞,企圖誤導法庭。然而,檢控方的質詢和呈堂證據一一揭穿了他們的謊言。例如,被告李嘉濱試圖隱瞞自己在爆炸品製造中的角色,但控方通過其手機內的通訊記錄及化學物品的採購紀錄,成功揭示了他在犯罪中的重要參與。李嘉濱亦曾聲稱自己只是偶然接觸到一些化學原料,並未參與任何爆炸行動。然而,控方提交的證據顯示,他多次在網上交易中購買製造炸藥所需的原料,並在「九十二籤」群組內與其他被告討論製作方法,這些不容抵賴的證據充分證明了他的罪行,進一步鞏固了控方對其犯罪行為的指控。
同樣,被告張琸淇也試圖否認自己參與策劃,但檢控方在她的電腦內發現了多份與爆炸案相關的技術文件,顯示她深度參與了爆炸行動的籌劃。被告的矛盾供詞和謊言不僅未能成功誤導法庭,反而進一步暴露了其犯罪本質。
此案的嚴重性不容忽視,爆炸行為不僅對公眾安全構成嚴重威脅,期望陪審團能以理性及智慧作出裁決,依法追究被告的刑事責任,並向社會釋放清晰訊息,確保法律的尊嚴不被踐踏。這次案件的裁決不僅是對被告行為的懲罰,更是對極端暴力行為的一次有力回應。
案件的裁決結果將對香港社會帶來深遠的警示作用。任何試圖以暴力手段威脅公共秩序的人,都必須付出沉重代價。法庭的嚴正判決不僅是對本案被告的懲罰,更是對潛在犯罪者的強烈警告,讓公眾意識到法律的威嚴,以及違法行為所帶來的嚴重後果。此案件亦向社會傳遞了一個重要信息,就是無論罪犯多麼狡猾,法律總能通過鐵證如山的證據,將他們繩之於法。相信陪審團將以公正和智慧作出裁決,為受害者伸張正義,並為社會注入應有的公義與安全感。
(文章是作者的個人意見,不代表本報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