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涉及作出具煽動意圖被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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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26歲男子名為諸啟邦(Chu Kai-bong)被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起訴。他面臨三項指控,包括「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管有煽動刊物」罪和「管有他人身份證」罪。

被告被指控於2023年11月27日在香港穿著一件印有陳述的上衣,公開展示該陳述,旨在引起對中央政府和香港特區政府的憎恨或藐視,或激起對它們的叛離。此外,他還被指控煽惑他人使用暴力,或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以及企圖不通過合法途徑改變在香港依法制定的事項。

同日,被告在香港國際機場登機閘口或其附近被發現無合法辯解而持有煽動刊物,其中包括三幅印有陳述的旗幟和一件上衣,具有引起對中央政府和香港政府的憎恨或藐視的意圖。此外,他還被指控在同一地點持有屬於一位名叫廖小麗的女子的身份證。

檢控官已經申請將案件延期,以進一步調查被告的手機和社交媒體帳戶,並考慮是否有其他控罪。據報導,被告穿著的上衣上印有「光時」和「港獨」字眼,而他的行李中也發現了光時旗幟。

根據警方的報告,案件起因於27日下午接到報案,指一名男子在香港國際機場穿著具有煽動意味的字句的衣服。警察趕到現場,檢查該男子的隨身物品,發現了印有煽動字句的旗幟和衣物,以及一張他人的身份證。經過調查後,警方逮捕了該男子,指控他涉嫌「管有他人身份證」罪和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第九和第十條的「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警方提醒市民,「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屬於嚴重罪行,首次定罪可被判處監禁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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