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區政府強烈反對G7及歐盟就黎智英案發聯合聲明】

·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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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昨日(18日)強烈譴責七國集團(G7)外長及歐盟外交與安全政策高級代表就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違反《香港國安法》罪名成立一事發表的聯合聲明,指有關聲明詆毀抹黑香港司法制度,凸顯雙重標準,並干涉中國內政。

黎智英於本月15日被香港高等法院裁定兩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罪名成立,法庭頒下長達855頁的公開裁決理由,詳細說明基於證據及法律原則的分析。黎智英面臨最高終身監禁的刑罰,量刑將於明年擇日宣判。

G7外長(加拿大、法國、德國、意大利、日本、英國、美國)聯同歐盟高級代表於17日發表聯合聲明,譴責香港當局根據《香港國安法》對黎智英提出起訴並作出有罪裁決。聲明表示,對香港權利、自由及自治持續惡化表示關切,強調言論自由、意見自由及媒體自由載於《基本法》,並呼籲香港當局停止此類起訴行動,立即釋放黎智英。

特區政府發言人回應指,國家安全為任何主權國家的固有權利,維護國安立法屬國際慣例。發言人批評有關國家自身亦有嚴格打擊勾結外國勢力的法律,如英國《2023年國家安全法》、美國《外國代理人登記法》及加拿大《2024年反外國干預法》,卻將黎智英公然勾結境外勢力、乞求制裁中國及香港的行為美化為「行使言論和新聞自由」,完全暴露雙重標準。

發言人強調,法庭裁決絕無政治考慮,黎智英並非因政治觀點受審,而是基於充分證據證明其行為危害國家安全。案件與新聞自由無關,黎智英多年利用《蘋果日報》為幌子,親自控制編採方向並勾結外國勢力。發言人重申,香港居民享有《基本法》及相關人權公約保障的言論及新聞自由,但新聞從業員須遵守法律,並承擔保障國家安全及公共秩序的特別責任。

特區政府強烈要求有關國家立即停止不符合國際法及國際關係基本準則的行為,停止干涉香港事務。發言人表示,任何外部勢力企圖詆毀香港法治,只會理屈詞窮,特區政府將繼續堅定維護國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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