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委會改革擬設第四級處分 | 執業設限毋須停牌】

·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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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教授今日(八月二十二日)出席電台節目後會見傳媒,就香港醫務委員會的四級處分機制及年青醫生使用社交媒體的培訓回應外界關注。

四級處分制:停牌與限制執業有別

針對外界關注《醫生註冊條例》改革下,第三級及第四級處分的具體分別,盧寵茂解釋:

  • 第三級(停牌): 僅暫停醫生的每年執業證明書(annual practicing certificate),並非將其從醫生註冊名單中除牌。機制好處在於界線清晰,醫生於期滿後無需特別申請復牌。
  • 第四級(執業限制): 針對非涉及整體醫療道德、而屬特定技術需要改進的個案。該級別允許醫生在不停牌的情況下繼續執業,但限制其進行某些醫療程序。

盧寵茂指出,第四級處分能更精準地處理問題,既可妥善運用醫療資源,防止醫生整體執業中斷,亦能避免如過往僅以緩刑處理時,可能引致公眾誤解處分不足或缺乏限制的情況。

社交媒體守則:以專業原則為本進行培訓

被問及會否為醫學生或醫管局醫生增設有關社交媒體界限及病人私隱的特定課堂,盧寵茂表示,現時醫學院課程及醫院管理局的在職培訓,均已高度強調病人私隱與醫生專業操守。

他認為,社交媒體工具不斷演變,若採用碎片化方式針對單一平台或行為進行培訓,效果未必理想。因此,現有培訓主要圍繞整體醫療專業原則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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