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聖古廟及赤柱清真寺列法定古蹟 | 彰顯本港多元歷史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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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今日(10月2日)刊憲,古物事務監督根據《古物及古蹟條例》,將灣仔洪聖古廟及赤柱清真寺列為法定古蹟,進一步加強保護本港具重要歷史、建築及社會價值的歷史建築。

今次列為法定古蹟的洪聖古廟,位於灣仔皇后大道東,估計建於1847年至1852年間,是區內現存最古老的廟宇之一,供奉「南海之神」洪聖。古廟一直以來均為重要宗教及祭祀場所,早年更曾供善信安放神主牌,與灣仔社區建立深厚聯繫。

從建築角度而言,洪聖古廟體現傳統嶺南民間建築風格,並巧妙融合毗鄰天然岩石,具有極高建築價值。古廟整體原貌保存良好,多項歷史構件及裝飾,包括石雕、灰塑、花崗石人物雕像,以及1909年建造的石灣脊飾,至今仍大致完好,不僅展現精湛建築工藝,也反映傳統技藝的延續。作為灣仔區內的重要歷史地標,古廟亦見證該區百多年來的發展變遷,承載早期宗教面貌及民間傳統。

另一座獲列為法定古蹟的赤柱清真寺,位於赤柱監獄內,建於1936年至1937年間,是香港第二古老的清真寺,亦是全港唯一一座位處監獄建築群內的清真寺。該清真寺由當時監獄署的印度及巴基斯坦籍穆斯林員工,聯同本地印度社群共同倡議、捐助及興建,別具歷史意義。

建築特色方面,赤柱清真寺屬本港罕見類型,以巴基斯坦拉合爾的巴德夏希清真寺為藍本,採用對稱布局,沿東西向軸線興建,朝向麥加克爾白。其混凝土平屋頂邊緣設有垛口式女兒牆,拱廊式立面飾有馬蹄形及蔥形裝飾拱券,雖未設常見宣禮塔,卻以形似宣禮塔的柱子作裝飾,仍充分展現濃厚伊斯蘭建築風格。清真寺至今大致保持原貌,只曾因應日常運作作少量改動。

政府指出,洪聖古廟不僅反映灣仔社區的歷史發展,亦保存本地傳統信仰文化;而赤柱清真寺則見證香港穆斯林社群的發展歷程,同時彰顯社會族裔共融的重要價值。隨着兩座建築正式列為法定古蹟,其歷史地位將獲得更全面的法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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