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菲拍片籲投票「香港議會」選舉 「煽動罪」罪成判處監禁1年】
【藍菲拍片籲投票「香港議會」選舉 「煽動罪」罪成判處監禁1年】
·

【藍菲拍片籲投票「香港議會」選舉 「煽動罪」罪成判處監禁1年】
19歲女子藍菲,報稱無業,因於2025年3月至5月期間在加拿大拍攝並發布「香港議會」宣傳短片,透過社交平台鼓勵市民參與投票,被控「出於煽動意圖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案件今日(13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總裁判官蘇惠德指網上影片具廣泛傳播力,判刑時加刑兩個月,最終判處即時監禁一年。
控方指藍菲於2025年3月至5月30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或其他地方拍攝並散播短片,煽惑及鼓勵香港居民參與成立「香港議會」的投票。控罪指出,她的行為意圖引起中國公民、香港永久性居民或在特區的人,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確定的國家根本制度的憎恨或藐視,或對其離叛;引起中國公民、香港永久性居民或在特區的人,對特區的憲制秩序、行政、立法或司法機關的僧恨或藐視,或對其離叛;煽惑任何人企圖不循合法途徑改變中央就特區依法制定的事項或在特區依法制定的事項;及/或煽惑他人作出不遵守特區法律或不服從根據特區法律發出的命令的作為。
辯方大律師Edward McGuinniety在庭上表示,被告家人到庭支持,藍菲亦親自撰寫求情信交予法庭。背景報告指出,被告曾對前男友林千淦存在極度情感依賴,形容她為「天真」(Naivety),並不完全理解其行為的嚴重性。報告亦提到,被告對即將面臨的判刑感到懼怕,但仍願意承擔後果,並明白即使日後獲釋,生活亦將有所改變。辯方因此請求法庭考慮其即時認罪,予以輕判。
總裁判官蘇惠德在判刑時指出,涉案短片透過網上平台廣泛流傳,具相當影響力,故在量刑上加刑兩個月。最終判處藍菲即時監禁一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