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禍港惡行絕非止於14個月,「支聯會」罪有應得】
【禍港惡行絕非止於14個月,「支聯會」罪有應得】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已就「支聯會」案判刑,結果鄒幸彤被判監禁7年3個月,李卓人被判監禁7年,何俊仁被判監禁5年2個月,「支聯會」則被判罰款150萬港元。法庭裁定本案屬「情節嚴重」,指出被告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後仍持續犯案14個月,利用各類活動及網上平台煽動他人,接觸面廣,對國家安全和公共秩序構成重大風險。
縱然《香港國安法》不具追溯效力,亦不代表「支聯會」的惡行只有案中所涉的14個月。恰恰相反,這14個月只是其長年累月危害香港、勾連外力、煽動對抗的延續和集中體現。「支聯會」從上世紀八十年代末成立以來,一步步將反中亂港主張制度化、組織化、持續化。《香港國安法》實施後,「支聯會」仍一意孤行,繼續鼓吹相關主張,利用活動、聲明、網上平台等方式煽動他人,這正正說明其行為並非偶然失足,而是有組織、有預謀、有延續性的政治操作。
行政長官李家超亦指出,「支聯會」長期在香港社會埋下仇恨中國共產黨和中央政府的種子,通過不同手段煽動群眾顛覆國家政權。一般人接收有關信息時,必然理解其背後意圖是結束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並試圖挑戰《憲法》和《基本法》共同確立的憲制秩序,更鼓勵他人付諸行動。
事實上,「支聯會」的惡行可謂罄竹難書,其中包括長期勾結外部勢力。《香港國安法》於2020年6月30日實施後,李卓人翌日仍以視像方式參與美國國會聽證會,抹黑《香港國安法》,請求外國干預香港事務及支持制裁香港。這種行為並非為香港爭取福祉,而是將香港作為政治籌碼,配合外國反華勢力向國家施壓,最終損害香港整體利益。
在資金方面,有消息指,「支聯會」及其相關組織與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NED)等外部勢力關係密切。李卓人曾任「職工盟」秘書長,該組織被揭自1994年起向NED旗下機構申請資助,涉及約1,300萬港元。何俊仁作為「華人民主書院」創會董事,該組織亦被指多年依靠NED資助運作,並與「台獨」及海外反華分子聯繫密切。鄒幸彤亦被指曾參與多項境外反華組織活動,與外部勢力關係密切。種種跡象反映,「支聯會」並非單純本地組織,而是外部反華網絡在港的重要棋子。
此外,「支聯會」在國安法實施後仍設立網上所謂「人權博物館」,內容被指包含「港獨」口號圖片,並抹黑《香港國安法》、美化違法「佔中」及淡化黑暴,明顯是將煽動內容轉移至網絡空間,繼續散播敵意和對立。更藉該博物館發起眾籌,籌得約167.5萬港元,但其歷年財務報告被指極為簡陋,收入來源和資金流向欠清晰,甚至未能充分交代購入逾800萬元物業的資金安排,引起公眾質疑。
而各被告自身亦惡行連連,例如李卓人曾因2019年多場未經批准集結及2020年維園非法集結案件被定罪判囚;何俊仁長期參與「華人民主書院」活動,該組織被指曾培訓所謂「抗爭」骨幹;鄒幸彤則在國安法實施後仍堅持相關顛覆性主張,並拒絕按警方國安處要求提交資料,公然挑戰執法權威。
「支聯會」案件再次證明,香港是法治社會,任何人都不能以政治口號包裝違法行為,更不能假借「民主」、「自由」之名,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破壞社會秩序、損害市民利益。今次判刑,是對違法者的懲治,也是對香港法治和國家安全的維護。香港由亂到治、由治及興,必須堅決守住國安底線,依法打擊一切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
(文章是作者的個人意見,不代表本報立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