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密法庭檔案 2025.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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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時更新 | 醫院口岸爆炸案第一百零五日審訊

13:47 散庭
13:25 控方再進一步質疑何卓為
控方進一步指出,何卓為於Telegram群組中多次參與與羅湖爆炸案相關的討論,包括提及「羅湖電路板密碼(PW)」等訊息,顯示他了解案件細節。控方質疑他雖聲稱不知情,但仍在群組中活躍,未選擇退出。此外,控方提到群組內提及的「20部remote裝置」可能為遙控引爆裝置,進一步聯繫何卓為與案件的關係,並認為其行為非單純「收風」,而是默許或參與案件策劃。
13:00 繼續審訊
12:32 休庭
12:23 何卓為辯稱為「收風」才留守於「92籤」群組
控方質疑何卓為於爆炸案中的參與程度,指出他在Telegram群組中持續作出回應,未有退出,並曾發送與羅湖事件相關的訊息,如「照認頭」及「放炸彈是十分容易的事」。何卓為辯稱自己出於「收風」需要而留在群組內。
控方進一步指出,不論是「阿旦」、「William Wallace」、「五飛」或「想和你通渠」,均為何卓為本人操作,試圖藉此推卸責任,掩飾其在群組中的實際行為。
12:10 控方指何卓為證供前後矛盾
控方指出,在Telegram帳戶「William Wallace」的操作上,何卓為最初聲稱部分訊息由「阿旦」發出,但文件證據顯示這些訊息實際由他本人發送,質疑他利用虛構角色「阿旦」推卸責任,並藉此掩蓋自身行為。此外,何卓為辯稱羅湖爆炸案中「92籤」群組的成員可能與案件有關,但不一定是他們所為。法官亦對此說法表示質疑,並指出他對「照認頭」的解釋前後不一致。
11:22 何卓為再次將責任推卸
何卓為指出他使用的三部手機用途:第一部紅色三星手機可能會借給何培欣作「後備機」;第二部金色三星手機曾借給「阿旦」使用;第三部黑色iPhone是他主要使用的手機,用於日常通訊及操作Telegram帳號「五飛」。
此外,他提到另一部三星手機由「阿鬼」借出,用於泰國旅行及爬渠行動,並聲稱該手機具有防水功能是由「阿鬼」告知。控方質疑何卓為無法提供證據證明該手機的型號、防水性能及借用行為,並指出他再次將責任推卸給「阿鬼」,試圖掩蓋自己在爬渠行動中對設備選擇及使用負責的事實,導致其說法缺乏可信度和實質支持。
11:07 繼續審訊
10:38 休庭
10:29 辯方質疑「阿旦」純屬虛構人物
何卓為聲稱「阿旦」是其中學師弟,兩人在2019年重新聯絡,主要透過Telegram進行溝通,並多次表示「William Wallace」帳戶中的訊息是由「阿旦」操作,而非自己所為。控方質疑何卓為無法提供實質證據證明「阿旦」的存在或其行為,例如:未有保存「阿旦」的聯絡資料,亦未能傳召「阿旦」到庭作證。控方懷疑「阿旦」可能是虛構角色,目的在於推卸責任並隱瞞自身行動。何卓為辯稱「阿旦」真實存在,且「William Wallace」帳戶是由兩人共同使用。
另外,何卓為聲稱「阿鬼」是設立Telegram帳戶「想和你通渠」的人,目的是避免混淆行動中其他人的資料或行蹤。控方質疑「阿鬼」的真實性,指出何卓為無法提供任何證據,例如聯絡方式、聊天記錄或相關照片,證明「阿鬼」的存在。辯方認為,「阿鬼」亦可能是虛構角色,用以推卸責任及掩蓋自身行動。
10:14 繼續審訊
10:00 休庭
09:19 何卓為多翻推卸責任
辯方展示Telegram群組的對話內容,並質疑何卓為試圖將責任推卸到何培欣身上,何卓為則聲稱「阿旦」借用了其Telegram帳戶,並以「William Wallace」的身份發文,指是何培欣購買硫磺,而非他本人,並謊稱該帖文與他無關,強調自己並未參與其中。
09:09 何卓為社運前開始教授武術
第一被告何卓為承認,自己在社運前已教授兵器武術及與朋友分享冷兵器使用技巧,並指出這些技巧可以應用於示威中,但他辯稱這與抗爭無關。
08:56 開庭
首被告何卓為繼續出庭作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