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大火聆訊陳詞 | 委員會律師逐項剖析承建商欺詐 法官指第二至四章事實無爭議將納入報告】
【宏福苑大火聆訊陳詞 | 委員會律師逐項剖析承建商欺詐 法官指第二至四章事實無爭議將納入報告】

宏福苑大火調查委員會聆訊今日繼續進行第三日結案陳詞,委員會代表律師杜淦堃資深大律師在陸啟康法官及兩位委員席前,用一整天總結逾600頁書面陳詞,一方面高度肯定前線消防員的高效應變與英勇犧牲,另一方面直指以宏業為首的承建商「偷工減料、持續欺騙業主」,須為這場本可防範的悲劇負上主要責任。
杜淦堃資深大律師逐項揭露以宏業為首的承建商及顧問在棚網、發泡膠及防煙樓梯「生口」等問題上如何「明知故犯、魚目混珠、瞞騙業主及政府部門」。陸啟康法官在休庭前特別指出,陳詞第二至第四章所載的事實基礎「基本上並無爭議」,委員會將直接納入最終報告,並要求涉事各方如有異議須於一星期內通知。
造假證書呃兩部門 火災後仍意圖夾口供
在阻燃棚網問題上,杜淦堃指出,宏業經理何建業(人稱gorden哥)為求慳錢,指示分判商盈利豐大量訂購較便宜的非阻燃棚網,覆蓋面積以數十萬平方米計;為應付消防安全審查組(ICU)在10月28日的巡查,宏業僅急訂115件阻燃網換在最低數層,「明知故犯、魚目混珠」。ICU官員古小平同意,若非將低層換走,騙局有機會被揭發。
更嚴重的是,宏業使用一張早於2019年已停用舊名、事後證實為假的阻燃證書,先後於ICU及勞工處巡查時提交,杜淦堃直斥「用一張證書呃咗兩個部門」。火災後盈利豐負責人收到「夾好口供解話……因為我哋嗰啲唔係阻燃嘅棚網」的訊息,暴露其明知棚網不阻燃仍意圖串謀欺騙部門。他懇請委員會裁定宏業及盈利豐須就非阻燃棚網負主要責任,宏業、鴻毅則須就監督失職負責,並強調法團及居民由始至終均被承建商蒙騙。
發泡膠封窗釀濃煙 顧問說法「令人憤怒」
在發泡膠問題上,杜淦堃指顧問鴻毅曾一度以發泡膠屬易燃、火災時產生大量濃煙為由反對使用,卻在一個月內「180度轉身」批准封窗,且隻字不提風險。面對居民持續質疑,鴻毅更發出意見書聲稱「法例無要求棚網以外物料阻燃」、「發泡膠比棚網更難傳火」,杜淦堃直斥有關說法「不能接受、不合常理」,並指格倫菲爾大廈慘劇後,業界不可能不知易燃物料包裹外牆的危險。
宏業則向居民聲稱封窗物料「不會因煙頭接觸而燃燒」、向ICU聲稱發泡膠「鑿完就拆、僅用一至三層」,惟事後證實發泡膠長年封滿全座,有關保證是「徹頭徹尾的大話」。杜淦堃引述陳詞指出,一個沒有隱瞞的承建商根本不會淡化工程安排去安撫監管機構,可見宏業「完全知道應該點做,但係唔去做」,懇請委員會裁定宏業及鴻毅須就發泡膠不當使用負主要責任。
防煙樓梯開「生口」 專業人士見窿不出聲
杜淦堃指出,火災當日全苑走火樓梯的窗戶其實已全部更換為防火窗,本可保障逃生,惟宏業為方便工人在後樓梯開設「生口」,令濃煙灌入,成為致命關鍵。負責施工人員承認「生口」純為方便、技術上並不需要,被問及會否影響逃生時竟稱「呢啲我唔識」;而顧問鴻毅則多次即日批准開口申請,反映「根本沒有考慮過問題」。
他更點名批評換窗工程的認可人士及結構工程師,指兩人均承認見到「生口」卻認為「無問題」,理由是「原本啲窗都唔防火」。杜淦堃直斥此說法「令人憤怒」——若原窗不防火,更換防火窗的項目本身就是為保護後樓梯,「持牌專業人士見到防煙樓梯開咗個窿,竟然唔覺得有問題,單是這一點已完全不能接受」。他強調這些專業人士並非旁觀者,而是簽名向ICU表示樓梯工程合規的持牌人。他並引述時任管委會主席鄧國權(自稱「外行人」)在群組的質問:「外行人都知道的風險,點解專業人士冇諗過?」
法官:無爭議事實將納入報告
陸啟康法官在休庭前形容陳詞內容「非常沉重」,並重申陳詞第二、三、四章所載關於事發時序、火災原因及地盤狀況等事實「基本上並無爭議」,委員會將予以接納並寫入最終報告,惟強調所有責任研判仍會由委員會獨立作出。他要求各方如認為有關事實存在爭議,須於一星期內通知委員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