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立法簡化歸還外國文物程序|首破「不可轉讓原則」】
【法國立法簡化歸還外國文物程序|首破「不可轉讓原則」】

法國國民議會最近以全票通過一項重要法律草案,旨在簡化非法取得外國文物的歸還程序,正式突破現行法律中「納入公共領域的文物原則上不可轉讓」的規定。該法案不僅為文物歸還建立制度性框架,也引發了國際間對海外流失文物回歸問題的廣泛關注。
這項草案適用於1815年至1972年間,以偷竊、掠奪等非法方式取得的外國文物。通過後,法案將允許符合條件的文物從法國公共領域中「移出」,以簡化現有須逐案立法處理的繁瑣程序。
法國文化部長卡特琳·佩加爾指出,該法案目的是為未來的文物歸還提供統一且高效的法律框架。「隨着全球對殖民時期文物追索呼聲日益高漲,此次立法勢在必行,彰顯法國在文化正義上的責任與承諾。」她表示。
根據草案內容,文物的歸還需經特定條件和程序審核。判定文物是否屬於非法取得,需提供確鑿證據或「嚴肅、精確且一致的跡象」;若申請國提出歸還請求,需與法國共同成立聯合科學委員會,評估申請是否符合歸還條件。此舉既提升了歸還工作透明度,也為避免爭議提供了有效保障。
實際上,推動文物歸還的法案已談論多年。2017年,法國總統馬克龍在布基納法索訪問期間首次提及相關承諾。此後,法國曾通過特別法律,向貝寧、科特迪瓦等國進行少量文物歸還,但始終未建立系統性的法律框架。此次草案的推動,標誌着法國文物歸還的立法努力邁出關鍵一步。
草案於今年1月在參議院率先通過後,進一步於4月在國民議會以170票贊成、0票反對的結果獲得全票通過。然而,這並不意味着立法已完成。草案修訂文本尚須由議會兩院協商一致,並通過最終立法程序。此外,部分政黨對草案的適用範圍仍存在不同看法,例如有聲音主張將適用對象限定為與法國「友好」的國家,此舉可能對後續推動形成掣肘。
法國議員熱雷米·帕特里耶-萊蒂在議會發言中提到,這次立法的意義不僅在於某一件文物或某一個國家,而是正式將「歸還原則」納入法律。他引用法國作家雨果的話說:「希望法蘭西能脫胎換骨,將不義之財歸還。」
雖然該草案被視為邁向歷史正義的重要一步,但外界對其實施前景仍抱有複雜期待。如在草案現有框架內,文物歸還仍須面對文物性質界定、程序透明度以及跨國合作等多方面挑戰。法國藝術史學者貝內迪克特·薩瓦認為,雖然該法案展現出「可見的進步」,但未來文物的真正歸還之旅仍將漫長而艱巨。
隨着全球文物追索呼聲日益上升,這項草案或將為更多國家打開追尋歷史文化遺產回歸的大門。特別是在法國與非洲國家殖民史的背景下,該法案或將率先服務於非洲國家,但也為其他地區提供了契機,世界範圍內的文物正義推動意圖愈發明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