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聯會煽動顛覆案罪成 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判決揭露被告危害國安真面目】
【支聯會煽動顛覆案罪成 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判決揭露被告危害國安真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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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散支聯會及其前正副主席,被控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法庭今日(21日)作出裁決,裁定支聯會、前主席李卓人及前副主席鄒幸彤罪名成立;另一名前副主席何俊仁已於審訊開始前認罪。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總警司李桂華回應指,警方歡迎法院的裁決。
李桂華表示,《香港國安法》生效後,社會上早已出現大量討論,指支聯會所籌辦的活動有可能觸犯法例,但李卓人、何俊仁與鄒幸彤仍一意孤行,繼續籌組集會、遊行、網上展覽館,並發布刊物、舉行哀悼獻花、紀念長跑及安排市民簽署悼念冊等一連串活動。他並指出,各被告在2021年6月疫情期間仍試圖舉辦燭光晚會,即使警方已表明反對,仍繼續煽動市民,甚至呼籲市民「以自己的方式」悼念。
李桂華稱,綜合上述各類活動,可歸納出三項特徵:一是以人權作為「擋箭牌」,藉此籌辦挑動公眾情緒的活動;二是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三是當察覺公眾情緒轉趨冷淡時,便加入新元素刺激參與人數。他形容,這些正是煽動行為的典型特徵,而審訊期間披露的大量證據亦顯示,舉辦相關活動的唯一目的,就是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
他舉例指,鄒幸彤在自辯時曾引述何俊仁撰寫的一篇文章,內容論及「持久的非暴力抗爭」;鄒當時同意需要以社會壓力帶來政治改變,亦承認支聯會內部存在「改朝換代」的共識,李桂華形容這是「不折不扣、徹頭徹尾」的顛覆國家政權意識形態。他又指,鄒幸彤在庭上直言不諱,承認希望連結反修例風波,明顯是意圖借助當時的動盪氣氛,將兩件事相提並論,藉以推動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的圖謀。
李桂華最後表示,支聯會多年來年復一年向市民播下仇視中國共產黨及中央政府的種子,今日法庭的判決,正好揭示被告蓄意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危害國家安全的真面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