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宣傳品遭毀壞 警方迅速拘捕兩人】

·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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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近日接連發生涉及選舉宣傳品的毀壞案件,警方分別在屯門和長沙灣先後拘捕一男一女,並展開調查。

第一宗於周五(十四日)早上發生,三名選舉助理在欣田邨對外行人路鐵欄上發現三名候選人的選舉推廣旗幟遭毀壞,遂向警方報案。案件交由屯門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七隊跟進。警方翻查大量閉路電視片段並進行情報分析,迅速鎖定疑犯。翌日(十五日)凌晨1時55分,警方於欣田邨喜田樓外拘捕一名男子。該男子為非華裔人士,31歲,報稱無業,且居無定所。警方以「刑事毀壞」罪起訴該男子,並於今日(十七日)在屯門法院提堂。案件押後至2025年12月12日再訊,以索取精神報告。

第二宗於周六(十五日)下午發生。警方接獲長沙灣邨一名保安報案,指一名女住戶在大廈地下大堂作出擾亂行為,並撕毀張貼於大堂的立法會換屆選舉宣傳海報。經初步調查,警方相信該名53歲本地女子早前因瑣事與保安爭執,其後情緒激動,懷疑以手撕毀九張選舉宣傳海報及另外兩張警方防騙宣傳海報,隨後離去。女子其後返回現場,警方遂以涉嫌「刑事毀壞」將她拘捕,現正被扣留調查。案件交由深水埗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三隊跟進。

警方重申,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訂明,任何人如沒有合法辯解而摧毀或損毀他人的財物,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刑罰是監禁10年。

警方強調,任何人都不應該用任何藉口損壞他人的財產。對於任何人在任何時間、任何地方,作出擾亂 2025年12月7日 舉辦的立法會換屆選舉的違法行為,警方必定會果斷執法。警方的目標是確保保障國家安全、公共安全或公共秩序,並確保這次選舉能夠在12月7日有序及安全地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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