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大火證煙囪效應 消防築防線顯克盡己任】

筆者:路見筆評

· KOL 精選
Section image

宏福苑大火獨立委員會日前完成第三輪聽證會首五場程序。多日研訊不僅令事故脈絡更趨清晰,亦讓社會更深刻理解大型屋苑維修、跨部門監管與火場救援之間環環相扣的治理難題。綜合各方證供可見,基層物業管理確有制度性短板;然而更值得關注的是,消防處在事前監管、事中應對以至事後改革上,均展現專業判斷與主動承擔,並未因權責邊界而自限,充分體現紀律部隊守護市民生命財產安全的使命擔當,理應予以肯定。

法團管治困局:專業依賴下的風險外溢
聽證會揭示,舊式屋苑在大型維修期間,法團管治與工程監督面臨先天限制。法團代表作供指出,管委會多由熱心業主組成,欠缺工程及消防專業背景,決策往往高度依賴顧問與承建商;在涉及消防水缸改裝、系統停用等高風險環節,法團未能作出足夠追問與獨立核證,亦出現程序把關不足、資訊掌握不全等問題。相關情況反映,一旦工程規模龐大而專業性強,「專業依賴」若缺乏外部有效制衡,便可能演變為風險外溢,甚至削弱整體安全屏障。

正因如此,完善制度、強化監管、堵塞灰色地帶,乃社會共識所向。聽證會亦反映政府部門正以事件為鑑推動改革,包括勞工處檢視現行法例限制,研究推進地盤禁煙及加強執法配套,務求從源頭降低工地火警隱患,方向明確,值得支持。

消防處證供:不推諉、不卸責,凸顯「最後責任」意識
在多重變數交織之下,消防處處長楊恩健的證供清晰交代消防安全中「主動裝置」與「被動裝置」的分工,亦坦誠檢視過往跨部門處理存在不足之處。更關鍵的是,消防處並未以權責分界作為推諉藉口,而是強調對消除火警危險承擔「最後責任」,表明對涉及人命安全的風險,必須以結果為導向、以市民安全為依歸。

針對以往市民就消防安全提出查詢或投訴,或出現轉介延時、跟進真空等問題,消防處提出更主動的協作模式:由「被動接收」轉為「主動跟進」,並在跨部門轉介後作確認與追蹤,確保每宗通報能落實處理。這種不劃地自限、以民為本的工作取向,正是提升治理效能、重建社會信任的關鍵一步。

機制補位與科技提效:以制度化手段堵漏洞、強阻嚇
宏福苑事件暴露的監管風險,亦促使消防處加快制度補位。聽證會所涉「關閉消防裝置通知」等安排,凸顯維修期間必須加強節點管理、現場核實及風險評估,避免安全防線在工程期被削弱。與此同時,消防處推動證書流程電子化、加重違規罰則、加強針對性巡查及主動介入發出「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等措施,均指向同一目標:以可執行、可追責、具阻嚇力的制度,壓實各持份者責任,提升整體監管效能。

火場應對:面對「煙囪效應」複雜態勢,果斷部署爭取疏散窗口
多名消防處證人重組火警當日態勢,指出大廈天井及通道結構引發強烈「煙囪效應」,致火勢與濃煙沿垂直通道急速蔓延,甚至出現多幢同時起火的複雜局面,救援難度大增。指揮層在極端環境下採取「優先壓制火勢、爭取疏散空間」的部署,體現專業判斷與戰術取捨。前線人員在高溫濃煙中堅守崗位、依指引執行搜救,展現捨己為人的勇毅精神,亦獲委員會主席公開肯定。

悲劇令人痛惜,殉職人員的犧牲更是全城哀悼;但從救援行動到事後檢討升級,社會亦見到消防處以專業自省、以制度完善回應教訓,將磨難轉化為提升戰力的動力。

結語:以擔當築防線,以改革保長治久安
第三輪聽證會首五場所呈現的核心訊息清楚:城市安全治理不能單靠任何一方獨力承擔,必須透過制度完善、監管到位與跨部門協作,形成可持續的防火防險體系。宏福苑大火是一記警鐘,但消防處在事件前後所展現的專業判斷、主動補位與改革魄力,彰顯克盡己任的公僕精神。社會各界理應凝聚共識,支持相關部門持續完善法規與執行機制,壓實法團、承建商及管理方責任,共同築牢香港的安全防線。



(文章是作者的個人意見,不代表本報立場)

web page coun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