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聯會就政府制定香港首份五年規劃提出建議】

資料由公屋聯會提供

·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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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屋聯會今日(8月6日)正式公佈對特區政府制定「香港首份五年規劃」中土地及房屋政策的政策建議。公屋聯會長期關注本港房屋發展,是次建議以「完善房屋階梯,躍升宜居質素」為核心主題,期望協助政府全方位優化房屋政策,實現市民「住大啲、住好啲」的願望。

公屋聯會提出的九大核心建議摘要如下:

一、 成立督導委員會,檢視房屋供需

建議政府重新設立督導委員會,結合現時多個房屋機構及持份者,通盤考量本港人口結構變化、不同年齡群組的住屋需求及市民負擔能力,前瞻性地探討、研究並釐定房屋供需策略與指引。

二、 恢復公屋「三年上樓」目標

公屋「三年上樓」承諾是基層的重要希望。隨著公營房屋供應改善,政府應確保恢復「三年上樓」為核心目標。同時,建議逐步調整公營房屋「租售比例」,增加出售房屋比例以回應市民置業願望;並透過加快公屋流轉,在大落成量及高流轉的配合下,儘早實踐承諾。

三、 豐富及優化房屋階梯

- 參考房協模式: 現時房協乙類屋邨單位入息限額較寬鬆但租金較高,建議政府參考此模式豐富出租房屋類別,並可考慮推行「以先租後買」新模式。

- 調整租售比例至五比五: 建議將公營房屋租售比例調整至5:5,增加資助出售房屋比例。

- 檢視資助房屋計劃: 通盤檢視不同資助房屋計劃(如重推出售公屋計劃/租置計劃),按定價與負擔能力優化階梯,既能豐富資助置業選項,亦能為房委會帶來持續財政收入。

四、 促進未補價資助房屋市場流轉

在貫徹「住房不炒」及確保資助房屋不作炒賣的前提下,建議將私人樓宇市場與居屋第二市場作分隔,不再容許資助房屋補價後公開轉售,僅限於居屋第二市場流轉。同時,應放寬未補價單位加按/重新按揭限制,並擴展「長者業主樓換樓計劃」至所有人。

五、 創新舊屋邨重建策略

在舊屋邨重建上,除採用鄰近項目作接收資源外,亦應善用「北部都會區」的公營房屋項目作為置置資源。公營房屋項目的設計、面積及配套應增加吸引力,並在原邨清拆項目中增建資助出售房屋,提升居民自置居所的機會。

六、 提升居住空間及質素

- 增大居住面積: 提高公營房屋項目中大單位的面積及比例,資助出售房屋應提升至實用面積不少於 350 平方呎,並增加大單位比例;人均均編配面積提升至不少於 10 平方米(約 108 平方呎)

- 北都區先行先試: 政府在推進北部都會區發展時,應在區內先行先試,貫踐「住好啲、住大啲」目標,提高公屋及資助出售單位的面積。

七、 優化資助出售房屋設計與物管

- 改善公共設施: 檢視未來公營房屋的設計及配套,例如增加單位內的基本終飾設施,在屋苑內增設閱讀室、溫習室及活動室等公共空間,打造更宜居環境。

- 導入樂齡科技與專業物管: 加強屋邨管理質素,針對長者戶關懷及安全,深討在「簡約公屋」及傳統公屋項目中,由物管公司與社會福利機構聯營的可行性。

八、 推動幸福社區設計與長者安居

- 擴展幸福設計指引: 將「幸福設計指引」擴展至社區設計,促成整體佈局暢達宜居。強調基建先行,避免新發展區出現交通與基建滯後問題。

- 增加長者安居選項: 參考房協於沙田乙明邨以組裝合成法興建「松悅樓」的經驗,鼓勵私人發展商興建或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增設樂齡住宅大樓,為長者提供更多優質住房選擇。

九、 提供政策支持長者移居養老

建議房委會優化重建屋邨的安置策略。針對單身及二人長者家庭,提供一筆過替代配屋的津貼以代替入住公屋(領取後指定年期內不得再申請各類資助房屋)。此舉可鼓勵有意轉往內地移居養老的長者戶騰出公屋單位,既能順應內地養老趨勢,又能回收公屋單位,減低興建新公屋的成本開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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