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火災聽證會第三輪首天 | 法團委員揭授權票制度問題 物管未盡責核實授權票】

· 宏福苑聽證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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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福苑火災調查聽證會今日進入第三輪,傳召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第十二屆管理委員會委員江祥發作供,由委員會代表律師杜淦堃提問。

多次參選屢敗 直指授權票為癥結

江祥發表示,自己從事維修工程公司,對裝修程序有一定認識,多年來積極參選法團管委會,冀鼓勵更多年輕業主關注屋苑事務,惟屢次落選,直言癥結在於授權票制度,令新人難以進入或留任管委會。他最終於2024年成功當選第十二屆委員。

特別大會亂象 票數與到場人數嚴重不符

就2024年1月28日表決選用「宏業」為大維修承建商的特別業主大會,江祥發憶述,當日現場出席業主僅約200人。他又目睹一名業主欲領取選票時,發現其票已被他人取去,該業主其後報警處理。杜淦堃律師補充,事件涉及業主的母親在其不知情下授權他人代為投票。

新舊管委均無實質處理授權票問題

江祥發在作供中特別指出,當日現場僅約200人出席,但最終點票結果卻錄得逾500票,對投票結果的真確性提出質疑。後來管委換屆,江祥發承認新管委會並無額外措施核實授權票,僅盡量鼓勵街坊參與事務,並在重大議決時親身投票。江認為,核實授權票的責任在於物管,指管理處應該核實授權人的身份、核對簽名,甚至發信確認授權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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