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論自由不是免死金牌 王岸然明知故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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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香港警方國安處首次引用《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88條「不得妨害調查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並同時涉及第24條「煽動意圖罪」,拘捕一名71歲本地男子。警方在記者會上並未公開被捕人士身份,但有媒體報導指該男子為前民陣副召集人兼時事評論員王岸然(本名黃覺岸)。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在記者會上強調,根據目前證據,該名男子罪行證據確鑿,警方稍後會與律政司商討,很大機會對其作出檢控。

王岸然一向以激進評論著稱,曾任《蘋果日報》寫手,並經營 YouTube 頻道,長期活躍於社運圈。他亦曾擔任民陣副召集人,深知群眾動員與輿論操作的力量。這些背景顯示,他並非普通市民,而是一位熟悉政治操作、善於利用輿論的活躍人物。

12月2日,警方國安處邀請民協主席廖成利、副主席李庭豐及王岸然到旺角警署,協助調查一宗危害國家安全案件。原本民協有意在當日舉辦一場「民間記者會」,表面上是討論大埔宏福苑五級火災的善後問題,但因為相關人士被約談,記者會臨時取消。警方指出,當時已鄭重提醒該名男子,不得違反第88條的要求,不能隨意公開調查內容。

然而翌日,他竟然在社交平台肆意公開部分調查細節。警方認為,他的行為已達到「通風報信」的效果,令其他涉案人士有機會逃避或掩飾,嚴重破壞調查。這種明知故犯的行為,正正觸犯了法律底線。警方今次行動果斷、合理、必要,因為如果不即時執法,社會就會出現更多假消息,更多人被誤導,甚至令調查失效。

更令人關注的是,警方調查發現,該名男子在大埔火災後,於社交平台發表大量煽動性言論。他不單止批評政府,甚至聲稱中央與特區政府是「以災亂港」的始作俑者,並指中央支援「只是做戲」。警方直言,這些說法完全是謊言,目的在於煽動市民仇恨,分化社會。火災是一場悲劇,社會應該集中精神幫助災民,而不是借機散播政治謊言、挑動矛盾。王岸然的言論不僅無視事實,更是刻意利用災情作為政治素材,這種消費災難的行為,卑劣至極。

筆者認為,王岸然作為一位時事評論員,本應深知自身言行的影響力。然而,他在國安處會面後,選擇將細節公開於網絡,無疑是挑戰法律底線的舉動。此舉不禁令人懷疑,他是否真正關心公共利益,還是單純為了追求網絡流量與曝光率。他過往在《蘋果日報》撰寫文章時,亦以激烈批評政府為特色,常以誇張言辭吸引讀者注意。這種作風延續至其 YouTube 頻道,形成一種「流量至上」的模式。他似乎更在意個人聲量,而非社會穩定。

相信定會有人藉機炒作警方打壓所謂言論自由。然而警方強調,執法標準是基於「合理懷疑」,並非針對某個團體,而是針對行為本身。只要有人發佈煽動內容、派發煽動傳單,或行為明顯構成煽動,警方就會採取行動。

此次事件顯示,政府在執行國安條例時,對潛在威脅採取果斷行動,尤其在涉及公共安全的火災善後問題上,確保調查不受干擾至關重要。王岸然的行為或許能引發短暫的輿論關注,但長遠而言,他的作風只會削弱自身的可信度,並加深社會矛盾。警方指,目前罪行證據確鑿,案件很大機會交由律政司檢控。這一點充分顯示,法律底線不容挑戰,任何人若妄圖以言論自由為名破壞調查、煽動仇恨,終將面對法律的嚴正制裁。

(文章是作者的個人意見,不代表本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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