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強化「M」品牌監察機制】
【政府強化「M」品牌監察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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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局長羅淑佩近日表示,政府將進一步強化「M」品牌活動的監察和報告機制,以確保活動質素及效益。同時,她強調,就算活動申請成功,亦不代表主辦單位能自動獲批資助上限。
按照新措施,申請機構必須在擬舉辦或宣布舉辦「M」品牌活動(如召開記者會)至少六個月前提交申請,以促使主辦單位進行更充分的規劃,並為活動創造更大的宣傳效果。此外,委員會將根據活動實際結果進行評估,包括是否達成關鍵績效指標(如旅遊推廣及經濟效益等),而最終發放的資助金額可能會作調整。
這些改良措施亦包括調整評分標準,針對不同類型的活動(如大型體育賽事與表演賽/邀請賽),特別考量其對香港體育發展、旅遊推廣及本地經濟效益的影響。羅淑佩指出,這些變化旨在更有效分配資源,同時鼓勵舉辦高質素的活動,從而增強其對觀眾及旅客的吸引力。
此新監察機制的推出,顯示政府對提升「M」品牌活動品質及經濟效益的決心,並反映了對公帑使用效率的高度關注。未來,主辦單位需更加注重活動的整體規劃與執行,以符合新規定並爭取更大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