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人案上訴宣判:上訴庭駁回全部定罪及刑期上訴 維持原判】
【47人案上訴宣判:上訴庭駁回全部定罪及刑期上訴 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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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視為香港國安法重大案件之一的47人初選案,再有新進展。高等法院上訴庭今日(2月23日)於西九龍法院裁定,12名因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成的被告提出上訴,挑戰原審裁決及刑期,惟上訴庭駁回所有上訴,維持原判。同時,律政司針對劉偉聰原審被裁定無罪的判決提出上訴,亦告失敗,劉偉聰的無罪裁決得以維持。
12名被告維持原判
在原審中,12名被告被判處**4年5個月至7年9個月不等的刑期**,包括以下人士:
- 何桂藍
- 陳志全
- 林卓廷
- 梁國雄
- 吳政亨
- 鄭達鴻
- 楊雪盈
- 何啟明
- 黃碧雲
- 黃子悅
- 鄒家成
- 余慧明
上述12人均因參與2020年民主派初選,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的「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他們早前提出上訴,希望推翻定罪及減刑,但上訴庭裁定駁回,維持原審裁決及刑期。
律政司針對劉偉聰的上訴失敗
另一方面,律政司早前針對被告劉偉聰在原審中被裁定無罪的判決提出上訴,試圖推翻其脫罪裁決。然而,上訴庭今日裁定律政司的上訴理由不成立,維持劉偉聰無罪的原判。
案件背景
2020年初,民主派不同派別籌劃舉行「35+」初選,意圖在當年立法會選舉中取得過半數議席(即至少35席)。此舉被控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47名參與初選的人士隨後被指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
案件自起訴以來備受社會關注,成為國安法實施後的重要指標性案件之一。12名被告的上訴遭駁回意味著,他們將繼續服刑,而律政司針對劉偉聰的上訴失敗,則確立其無罪釋放的結果。
總結
此次裁決標誌著47人初選案相關司法程序進一步推進,除劉偉聰維持無罪外,其餘被告的原判刑期繼續生效。案件結果再次引發外界對香港司法制度及國安法適用範圍的關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