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聯會」煽動顛覆案宣判 李家超:危害國安絕不姑息】
【「支聯會」煽動顛覆案宣判 李家超:危害國安絕不姑息】

已解散的「支聯會」及其三名前正副主席李卓人、何俊仁及鄒幸彤,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高等法院原訟法庭已於本年9月11日作出判刑。行政長官李家超就判決回應表示,本案說明任何人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危害國家安全,最終都會被依法懲治,絕不姑息。特區政府發言人亦重申,將堅定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並嚴正駁斥美西方國家及境外勢力的抹黑攻擊。
四名被告判刑確立 法庭裁定屬「情節嚴重」
四名被告包括鄒幸彤被判監禁7年3個月;李卓人被判監禁7年;何俊仁被判監禁5年2個月;「支聯會」則被判罰款150萬港元,須於3個月內繳交。
法庭裁定本案屬於《香港國安法》第23條規定的「情節嚴重」級別,因被告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後動盪不安的社會氛圍下,仍利用各類全港性活動及網絡平台持續犯案長達14個月,具備動員力及廣泛影響力,且被告在明知主張可能違法的情況下仍一意孤行、大力鼓吹,屬有預謀犯罪。法庭同時重申,《香港國安法》不具追溯力,被告並非因政治思想受審,定罪純然源於其在法例生效後的違法行為。
李家超:法律不容假借人權自由之名傷害國家
行政長官李家超指出,法庭定罪裁決已明確說明,「支聯會」綱領的目標就是要推翻和破壞中國共產黨在《憲法》下的領導地位。被告透過挑起敵意和分化,企圖令市民對中國共產黨失去信任,以達到破壞國家根本制度的目的。
李家超強調,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後,被告仍不臨崖勒馬、企圖顛覆國家政權。他表示:「法律從不容許任何人假借人權、民主和自由之名偷樑換柱,公然傷害自己的國家及同胞。」法庭的裁決與嚴懲判刑,清楚顯示被告行為已超越合法行使表達自由的範疇,彰顯了法治精神。
特區政府:堅定維護憲制秩序 反駁西方抹黑
特區政府發言人闡明《憲法》與《基本法》共同確立特區憲制秩序,而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地位是我國憲制秩序的最核心內容。在《憲法》下,推翻或破壞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地位,等同破壞《憲法》所確立的根本制度。
針對美西方國家、反華組織及境外媒體對本案的攻擊與抹黑,政府發言人重申,法庭審訊純粹基於法律和證據,所有被告均在《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的保障下享有不受干涉的公平審訊。特區政府將堅持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原則,依法防範、制止及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

